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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网站通讯员 时间:2017年09月28日 21:11 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桂教职成〔2017〕29号)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当前我区职业教育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各申报单位可参考《2017 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根据本地区、本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细化具体研究项目,也可自选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二、立项原则


(一)注重内容创新。申报项目应把握国内外理论前沿,体现当前职业教育政策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具备足够的创新性,能够引领职业教育发展。


(二)注重研究效果。申报项目应力求理论研究有突破,引领和推动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做到实践探索出成果,有效解决实际问题,预期效果显著,能够推广实践。


(三)注重研究能力。申报项目应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实践基础、研究团队等基本条件。


(四)选题不在高职教育教学领域内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申报名额


参照桂教职成〔2017〕29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结构,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申报项目数量限定。项目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可申报 1 项项目(如主持研究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本年度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可申报不超过 2 项项目(含主持研究项目)。


(三)不得申报或不予立项的情况。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获得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或获得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研究内容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得申报。原则上不支持研究内容单一、受益面不广、创新不足的项目,对同一名称或内容相似的项目不予立项。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或其他与教改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不予立项。


(四)鼓励多单位合作。鼓励跨部门、跨学校、跨行业、跨专业联合申报。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和附件3),并于2017年10月15日(周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至科研管理科邮箱: gxjrzykyc@163.com(按“**部门职业教改项目申报材料”命名);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汇总表(单位盖章)于同一时间前报送至科研管理科(东校区办公楼202室)张老师处。


请于规定时间内上交项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0655 


特此通知。

研究项目选题指南.docx

20729a8558d8eb719ef57fe6bcd57acf.docx (24.17 KB)    

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d925e46ac041dbdbe41ef0d8015738e4.docx (23.80 KB)    

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d7f622c9d3f524bc5754490063eec727.docx (17.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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