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21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已进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符合结题条件的2017年(含)以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的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科研能力提升项目。2016年(含)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题或申请结题未通过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教育厅不再安排结题。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可申请结题。
(一)已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以及不合格的结题材料不予上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本年度项目结题工作通过网络申报方式进行。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项目管理平台,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操作方法见项目管理平台首页左边“操作手册”第2页: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申请及变更申请-操作说明。2019年及之前的项目,需要结题中变更的,请由项目负责人补录入申请书。2019年及之前项目需要结题的,须补录申报书,由学校审核通过,再申请结题。未有账号密码的请与科研管理科联系。
(一)申请结题的负责人须于4月23日前通过系统填写结题申请,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其中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如实填写决算数据,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
(二)请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gxjrzykyc@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研究内容、指标、研究期限或者调整团队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申请,科研处审核并提交教育厅备案。申请项目延期的,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时间不能超过1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二)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并上传系统,科研处审核后提交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填报中若遇管理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软件平台技术负责人,电话0773—7595081.
附件1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校级专项课题和自治区教改课题征集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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