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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杜睿云 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6:04 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2〕12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项目面向全区高校中青年教师(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1.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承担高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院校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职高专院校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累计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二)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涉及农林渔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三)其他条件。

1.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2.承担1项或参与3项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教师,不得以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3.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4.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6.此前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我校项目数量不超过20项,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1月20日前,各系部收集资料,统一将用于校内评审的申请书电子文档(申请书的文件命名含有申请人与部门信息,示例:董娟+金融系)打包发至邮箱gxjrzykyc@163.com(邮件压缩文件命名含有部门、课题与申报数量信息,示例:金融系+中青年课题申请书+15份),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告知项目申报人。

经过科研管理科形式审查,并通过学校评审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申请人,请于12月1日前按要求登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最终版的项目申报书和附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研处科研管理科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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