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2023年广西将招募1750名(其中柳州市本级单列招募150名,以柳州市公告为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21年至2023年)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含高职高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3日后出生),报考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1年7月13日后出生)。
5.各市原则上可拿出不低于总名额数20%的名额,定向招募本县(市、区)生源地或户籍地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脱贫户、低保户、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报考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具体以各设区市公告为准)。
6.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乡镇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进入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查看招募公告,了解招募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报考人员于7月14日9:00—7月19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http://szyfbm.gxrc.com/User/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收任何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于7月14日9:00—7月2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7月14日9:00—7月20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进行笔试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打印准考证:考生于7月26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9:30—11:3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于8月8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相关要求:
(1)笔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与报名系统信息一致)。
(2)笔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查询并确认面试(8月10日12:00—8月11日18:00):各市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认面试入围人员,并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考生于8月10日12:00—8月11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入围情况。面试入围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或者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面试资格审核: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公布的面试资格审核的形式和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考生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2023年8月19日上午8:30开始。
4.面试地点:以各市通知为准。
5.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面试成绩查询: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题中第一题的分数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通过以上手段还无法进行排序,则组织总成绩同分的考生再进行一次面试。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等媒体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各市根据公示结果,确定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名单。
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对静止型、轻型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考生(轻度贫血,血红蛋白大于90g/L),体检可予以合格结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各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组织服务单位或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与新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已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三支一扶”人员在报到上岗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三个月内不得离岗,三个月后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一)广西“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6000元,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500元。服务单位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等生活保障。
(二)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广西“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每人3000元。
(三)广西“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在岗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柳州市本级单列招募在岗人员的商业意外保险由柳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购买)。
(四)“三支一扶”人员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
(五)上述福利待遇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一)广西“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中央、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对服务期满后有意向留在当地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
1.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或一定职位,招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2.乡镇事业单位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单位服务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
3.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4.支医类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单位同意,在县范围内可直接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不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试,管理按照乡镇卫生院现行“定编定岗不定人”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服务年限计入工龄。
(五)“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
(六)“三支一扶”人员凭《服务证》,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八)“三支一扶”人员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具体事宜可进入广西“三支一扶”网(http://szyf.gxrc.com)查询政策或向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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