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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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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发表于:2014-07-20点击:

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办理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4〕8号)的精神,贷款学生资格认定是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基础,应严格执行贷款学生资格预认定工作。首次贷款学生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政策,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一、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条件
对高中贫困生档案管理系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认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导入贷款预申请系统;对未建立贫困生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在毕业前如实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款资格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区)资助办(6月25日前提交材料的由学校转至县区资助办),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贷款预申请系统。
二、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及提交的证明材料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证明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证明材料:相应机构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证明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证明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证明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7.老、少、边、山、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证明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证明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三、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申请贷款。
四、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填写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捺印,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县(市、区)资助办(中心)保留复印件),以及县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详细请咨询各县(区)资助中心,或查阅各县(区)资助中心所印发的《办理说明》)。
五、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日期: 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详情请咨询各县(区)资助中心或其印发的《办理说明》)。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3日
六、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首贷
1.已经建立贫困生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则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未建立贫困生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应在2014年6月25日前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款资格认定表》及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原就读高中学校,各高中学校初审汇总后报送市资助办,市资助办再组织各县(区)资助办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之后按照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二)历届毕业生首贷
提交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审核录入预申请系统,之后按照《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三)中职升高职毕业生首贷
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应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之后按照《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注:符合条件的学校及专业名单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流程   (详细说明请查阅各县(区)资助中心所印发的《办理说明》)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捺印确认,并按所属各县(区)资助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材料。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www.gbms.cdb.com.cn)。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激活账户(或由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五)注意事项
1.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2.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七、非本市户口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请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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